<公告>10/5(四)颱風影響,師生請假規定公告

  • 2023-10-05
  • 陳 柏壽


<公告>

10/5(四)颱風影響,師生請假規定通知



根據〈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〉第14條規定:
「居住地區或依正常上班上課必經地區」停止上班及上課之師生,10/5(四)依法可以不用到校上課。


居住地(以學籍系統資料為主)屬於放颱風假的縣市內,請學生上請假系統點選「公假(校請)」,
之後將假單列印,不需貼郵票,導師蓋章後,請同學送到生輔組辦理。



10月5日 教師因颱風假未能到課登記表
居住地區或依正常上班上課必經地區 停止上班上課,未能到課之教師請填寫表格。
每一門課,請填寫一次表單,如10月5日有2門課,請填2次表單,以此類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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