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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管學院 電商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

 

 
商管學院電商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執行細則

 
中華民國108年11月27日院務會議通過
 
  1. 依據:健行科技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。
  2. 目的:集合商管學院有意自我挑戰的學生,加強專題實作訓練,提升工作技能及態度,媒介到合適的企業實習與任職,彰顯本校商管學院的教學成效。
  3. 學程名稱:「商管學院電商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」(以下簡稱本學程)
  4. 學程班級與人數:本學程每學年度上限2班,上限人數120人。
  5. 對象及選修資格:
    1. 108學年度(含)之後四技日間部入學學生,大一上學期期中成績為全班前1/4者可申請加入本學程學習。
    2. 成績未達全班前1/4者經系主任核可後始得加入。
    3. 若任課教師期中成績以等第制評分,請導師依據下表進行成績計算:
  1. 若提出申請學生人數超過本學程名額上限時,以大一上學期期中成績排序進行篩選。
  1. 選修學程程序:
    1. 學生填寫「商管學院電商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申請單」與「學生參加商管學院電商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切結書」,交給導師,由導師與系學程負責老師審核,核可後送交系主任核可。
    2. 成績未達全班前1/4者,需填寫系主任同意書,經系主任核可,始可提出申請。
    3. 系審核通過後,送院學程負責老師審核。
    4. 通過審核之後,學生繳交家長同意書,並於學程系統提出申請選修本學程。
    5. 時程表: 商管學院電商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執行細則(108)
    6. 停修:  停修申請書
  1. 課程規劃
  1. 課程主旨:以培育電子商務管理人才為主要目標。
  2. 學生招募:學生大一上學期時,各系應公開宣導學程內容,招募學生修讀學程。
  3. 修課:大一下至大三下應修完本學程規定的課程,包含大一下學期至大三下學期,每學期各選修1門課程,一共須選修5門課程、15學分。
  4. 實習:校外實習(含暑期或校外實習),至少必須參加暑期校外實習或學期學年之校外實習,本學程實習最高認列3學分。
  5. 工作媒合:大四畢業前後,由本院或該系老師專案輔導完成學程學生就業,包含協助評估企業及工作、向企業人資部門推薦學生、輔導學生準備面試,以利幫助學生找到適合的工作。
  6. 選修課程:
       ˙108學年度(含)之後入學學生適用下表開課  
  1. 選課方式:選修本學程的學生之後每學期第一階段選課時,由教務處課務組以人工方式優先選本學程之課程。
  2. 上課方式:本學程授課教師可邀請業界實務教師協同教學,課程應以教導學生專題實作能力為主,老師講解以操作說明為主。授課教師給予學生實務作業,每學期不得少於4個作業,每學期末要舉辦期末報告,並且鼓勵學生將專題成果參加重點校外競賽。優秀作品公告於系網頁或公開陳列展示,以激勵學生向學。
  3. 課程評分:學生學習成績評分以實務作業和學習態度為主,以期加強訓練學生實作、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  4. 學程中止條件:一旦學生違反切結書條款,則須中止學程選讀。
  1. 學生若不想繼續修讀本學程,填寫「商管學院電商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停修單」,送交給該班導師、系學程負責老師、系主任與院學程負責老師核可後,在當學期結束後,即中止修讀本學程。
  2. 學生若在本學程當學期開課之課程學期成績不及格,即無法取得本學程通過證明。
  3. 中止修讀本學程的學生於本學程已通過之學分,仍可當作一般選修學分計算畢業學分。
  1. 本學程課程每班最少修課人數為25人,若課程人數低於25人以下,則第二階段選課時可招收其他非本學程學生加入學習,以利課程成班,繼續維持本學程之運作。
  2. 修讀本學程的學生修畢學程所訂18個學分,應至少完成二次校外競賽獲獎;或一次校外競賽獲獎加上取得1張證照;或二張證照,始得通過學程認證。
本學程執行細則經商管學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商管學院跨域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執行細則(107)

商管學院電商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執行細則(108)


商管學院電商菁英契合式學分學程規劃書


停修申請書

https://admissions.uch.edu.tw/zh_tw/StudentEnter/elite 

http://www.ba.uch.edu.tw/zh_tw/CourseInformation/program/Entrepreneurship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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